【2013.01.01 - 救援日記】
2013的第一天,阿忠助理在大橋國中前的小公園救了一隻被綁成像金華火腿的黑黑。
還沒過農曆年,可以不要這樣嗎? orz 搞不懂做這種事情的人到底在想甚麼,
再次提醒民眾,如有發現虐待動物的可疑人物,請盡量檢舉!!
她的哀嚎止於您的見義勇為,虐待動物致死之行為已觸犯動物保護法第六條
「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、虐待或傷害動物」之規定,
可依同法第三十條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,如刑事構成要件未符合,
可依同法第二十五條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,情節重大者,
可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。
【後記:狗狗沒有重大傷口,請大家別擔心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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